,二只瞌睡虫都越来越小,瞌睡虫王更是如此,小到连李墨都几乎看之不见了。
至于为何追风和金币会被玩家称为追风大盗,受到他们的追杀,李墨在瞧见追风背上那二个大布袋,闻到二个家伙全是酒气后也猜出了个大概。
想金币本就是他用“粮食”给喂养大的,而他下线时根本不知道会在现实生活中呆上三天,也就没有给金币准备多余的“粮食”。十几天的游戏时间下来,以金币的肚量,二袋金币早就被啃了个精光。若不是他下线前在飘香楼打过招呼,恐怕二个家伙吃的都成问题——金币这小家伙在他的精心喂养之下,是从来不肯吃生食的。
这样一来,问题就大了。
没了“粮食”,金币哪里还能憋得住,再加上在飘香楼喝多了果酒,一龙一驴的脑袋都犯迷糊,金币本身也是个调皮捣蛋的主儿,骑着追风就杀向了怪物区——他的小脑袋瓜子可是知道,那些怪物死的时候,是会爆出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的!
最让李墨高兴的就是,或许是跟了他太久,或许是金币的智商高,金币这小家伙非旦知道自己不上去咬怪,反而知道趁玩家将怪物打得垂死的时候,发动追风冲上去几蹄子将怪物和玩家一同踹死,爆出来的金币吃不完就放入李墨先前准备好的大布袋……就连怪物和玩家爆出来的装备也是如此,被金币用小嘴儿叼着放入了口袋。
这样一来,追风和金币被人称为追风大盗也主不不奇怪了!
“啵,啵,啵!”大喜之下的李墨对着金币就来了那么二口,不愧为我儿金币啊,懂得往自己家里“拿”东西了,虽说没什么属性特别强的装备,可十几样装备也能卖几个钱不是。
一旁的追风不满的打了二个响鼻,李墨嘿嘿的笑了二声,走到追风的旁边,挠了挠追风的脖子,又是嘿嘿的笑了……自己以后下线之时,大可以放心大胆的让他们“行走江湖”了!
哼哼,被抢了装备又怎么样?被踹死又怎么样?还不是怪自己实力不行?若是你们实力强点,事先就摆好了阵形,我岂能胜得如此容易?
不过嘛,这样的玩家多来几次才更好啊……虽说可能红名,可好歹也能增加一下对战的经验,好歹也能爆几件装备出来嘛!
一番战斗下来,李墨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
比方如先前的那个“横扫千军”,发挥的只不过是武器本身和他力量的杀伤力,若是真的学到正宗的技能横扫千军,杀伤力还会提高三层。奔雷锤也只适合重装战士或者狂战士,论起杀伤力,还是丈二长的骑枪更胜一筹,看来自己还得加快练级,早日拿上龙神枪,到时候神挡弑神佛阻屠佛!
还有一个就是,先前自己的表现实在是有些异常——按照常理来说,第一次跨上战马的人,在面对向自己击来的武器时,是不会有那么快的反应的。而自己却不是那样,反应快不说,还能轻易的将对方击毙。莫非……莫非真是人品爆发不成?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