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和陌生人的交流也不至于充满障碍,在亚当的时候,她的笑容,只对最亲近的人展开,因为她不大懂得和比人相处的方式。
她好像习惯孤单,总把一个人封锁在自己的圈子里,有时候其实心里有很多的感情要表达,却也不懂抒发,所以酒吧的小姑娘们都私下里说她很冷酷。
现在,她开始慢慢变得爱笑,也不再习惯孤单,她贪恋萧祁的味道,喜欢和老师在一起的感觉,对于友好的人们,也开始渐渐习惯友好的报以微笑。
一切,都变得美好。
这样的美好,是她以前从未曾想过的。
她想,是那个男人,把这一切都变得这样的美好。
这个点,他会在干嘛?
他那种工作狂,应该是在公司吧。
惹欢没去他的公司,而是先回了一趟家,和吴妈说了今天回去的,回家报个平安。
吴妈正在楼下和几个老太太散步聊天,逗着人家老太太的孙子孙女,画面温馨和谐,惹欢想就算自己以后搬去和萧祁住了,也还会保留着这一处的房子,给吴妈找个保姆,陪着她老人家。
对吴妈的记忆也是全无,但是至少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俨然已经将吴妈当作了自己的亲姑姑。
吴妈看到她,自然是欢喜坏了,张罗着要去买菜。
她却拦住了她。
“吴妈,你别忙了,我晚饭不回来吃。”
“不回来?你去哪吃?”
“我约了朋友。”
吴妈闻言,暧昧调侃道:“哦,那个朋友啊,就是留你过夜的那个是吧。”
“吴妈,不和你说了,我就回来和你报个平安,还有,给你买了礼物,你看喜欢不喜欢。”
惹欢拿出了一个礼品盒,这不是在机场买的,是她比赛的闲暇时间,出去街上逛街买的,她觉得吴妈肯定会喜欢。
“我的礼物哦,欢欢就是好,以前沫儿小姐出去飞南飞北的,可从来没给我带过一次礼物,我来看看是什么。”
吴妈看着很高兴激动的样子,惹欢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她的肩上,亲昵的黏着她,看她一层层的拆开包装。
盒子里,是一块非常漂亮的手表。
吴妈有戴手表的习惯,但是她的表都不准了,惹欢这次逛街看到这只手表,低调奢华,适合吴妈。
“好贵的吧。”
“再贵买不到一个你喜欢,你喜欢吗?”
“当然,赶紧,帮我戴上,我这老古董是该退休了,欢欢太贴心了,好孩子。”
惹欢笑着帮吴妈带上了手表,吴妈的皮肤是很白的,在元家的那几年并没有干过什么重活累活,所以惹欢才会选这金粉色的手表,年轻,有活力,吴妈本身就是个比较时髦的妇女,这个颜色很适合她。
“好看,像贵妇人的手。”
惹欢毛手毛脚的在吴妈手背上“吃豆腐”,被吴妈笑拍了一下:“丫头,调戏你吴妈,不过真好看啊,没想到我这种老太太戴粉红色,还这么好看。”
“这个金粉色,适合皮肤白的人,你的皮肤这么白,肯定何时,粉的又不夸张,阳光下才能看得出带点粉色,我还给你带了一个礼物。”
惹欢打开行李箱,拿出了一块围巾。
“这是机场买的,飞机延误了7个小时,就逛了会儿。”
“7个小时,等的该无聊死吧。”
“所以逛了会儿,现在天热,等到秋天我带你去公园逛街,你把这围巾一批,肯定迷死人。”
“嘴儿甜死了,我都好喜欢。”
吴妈拿着围巾,爱不释手。
惹欢在一边,微笑的看着她摆弄围巾,忽然想到以前她给她老妈买了一个非常潮的棒球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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