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初文字之祸》中摘引《闲中今古录》说,杭州教授徐一夔在贺表里,因为写到“光”字和“则”字,朱元璋认为是讽刺他当过和尚当过“贼”,于是杀了徐一夔。
但后世学者陈学霖研究称徐一夔在“被杀”的第二年,居然还给人写过墓志铭,事实是,他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多岁,死于建文二年,在朱元璋去世之后。
在《大明御制皇陵碑》里,朱元璋本人也没有隐瞒自己出家和参加起义的旧事,倒是坦陈了这段在封建士大看来似乎很不堪的历史。
所以这种说法很明显不靠谱。
而根据《明史》部分内容的真实性而言,朱元璋对于文字狱的记录,可信度怎么着都得有不少水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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