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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捕奴交易市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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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抚远最南端的城池,名为定远。

作为入选“第一批重点建设”城池项目,这座城池依靠原先的建筑材料,已成型。

定远见方六十里,全城平面略呈长方形,城墙直接拆除寺庙,石屋建成,共设三道门,南门面向茂密的雨林,抵抗暴蒙而来的敌人,北门是主城门,用来小贩百姓过往,东门则是专用道路,又称“捕奴门”。

整座城市建成起,便成为关中最大的奴仆交易市场,大明数不清的商人带着粮食和其他物件前来这里,把东西贩卖给定远官府,而后从市场内购买奴仆,运回关外大明。

一条交易链逐渐变得成熟。

关中三省内人数众多,为了实行管理,大明开始统计户籍,编入地方户口,对于“熟殷人”,就是不是居住在丛林的野人,懂得一些文明,居住在城中,这部分人属于开化一部分的人口,编入了户籍,不能充作奴隶,只有破产后才能贩卖。

至于其他为编入户籍,生活在丛林的人,大明没有权利保护他们,反而大明鼓励人们去抓捕这些人,充作奴隶。

大明面对的阿兹特克的人,多亏没有遇到玛雅。

阿兹特克虽然吸收了一些玛雅先进的文化,但他的残暴统治,大家接受了压迫,而且阿兹特克允许一夫多妻制度,女子和玛雅比较,不太贞烈。

玛雅人的婚丧嫁娶,有着自己独特的习俗:

玛雅的女儿,从小就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教育,并有严格的行为约束:走路时若是遇到男人在经过他的身边时,便要侧转过身体,避让到路边,等待那男人过去。若是女人在给男人斟酒的时候,斟完了酒,也要扭转过身体,等人喝完。

女儿要循规蹈矩,往往母亲便是女儿的榜样。

如果女儿的行为稍有不端,母亲便进行责骂惩罚,有时候拿鞭子抽打,打得女儿羞愧难当,泪水涟涟,求饶不止。

如果出现通奸,奸妇则要被人绑上当街示众,使其羞辱不堪,丈夫也会将她抛弃。奸夫则要交给奸妇的丈夫来惩罚(如果能够得到饶恕,还可以得到自由),由奸妇的丈夫,举一块大石头,在很高的地方砸烂他的头,将他活活砸死。

玛雅的女人极注重贞洁,即是被俘,也坚决守身如玉。西班牙人入侵后,抓了很多漂亮女子,她们都以死相威胁,决不允许任何人玷污自己。

男子18岁、女子14岁就要结婚,一夫一妻。婚事都是由父母包办,由男子一方托媒人前去提亲(由女方父母主动提亲被认为是不体面;若是男子自己求婚,也被视为有失尊严)。如果双方都同意,男子一方要付聘金,而女方的父母,则要为女儿准备嫁妆。

结婚要实行“婚役”。婚礼要在女方家举行,人们都聚集在女方家里,举行盛宴,婚宴热闹非凡。婚后,新郎便要住到女方家(5年)劳动生活。如果男子表现不好(不爱干活等),岳父看不上,便会被赶出门去,不再承认这门婚事。如果生活了5年,丈人家满意了,才允许丈夫把妻子领回家去。

是不是感觉玛雅人的婚俗观很独特?

而这些条条框框,对于阿兹特克来说,没有这回事,可以这么理解,本来阿兹特克前一个文明很发达,然而,现实是,古代往往是游牧民族打败农耕文明,低级的打败高级的。

阿兹特克建立后,大肆搞“文字狱”,不许任何人保留以前的书籍。

从根本上销毁,他们做的太好,真做到了。

大明将近三十年的捕奴业务经过繁荣后衰退,继续迎来了更大的辉煌。

基本业务操作:军队出马,进行第一波清扫,而后,本地的豪门家族伙同关外来的移民进行第二波收割,第三步,关内土著出征,进入雨林进行第三次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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