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有了较大的信心。
这桩案子实行公开审理,因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法庭座无虚席。当程序走到律师的时候,乔律师站起来,先向公众致鞠躬礼。这个庄严地鞠躬礼起源于希腊雅典。
律师起源于希腊,公元前的二三百年,雅典就有了比较成熟的为被告辩护的制度,当时辩护人发言之前,就向大家行深度鞠躬礼。
现在有的律师发表辩护词前,往往不站起来,实在有违渊源流长的法律传统。
乔律师坐下后,用动听的男中音发言,例行的客套话之后,进入实质性辩护:“这是个‘**’案,就是**型性劫持案。典型性劫持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预谋。二是完全限制被劫持人的自由,而且对被劫持人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比较大。三是强迫被劫持人接受某种条件。被告人黑白,事先完全没有要劫持胡好的阴谋。胡好被劫持后,身体和心理受到的伤害,可以忽略不计。黑白也没有强制胡好接受苛刻的条件。所以,这是件**劫持案。
被告早年丧父,过早的承担起家中一男的责任。他考上大学后,坚持带身体有病的母亲和未成年妹妹一起上大学,在大学帮助下,妹妹安排在大学附中随读,自己在大学食堂课余打工,补贴家用。黑白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在一家公司的工作,回到家乡,原因是他不放心身体不好的母亲,和没有工作的妹妹。回家后,他艰苦创业,事业有成。他不是靠不义之财和拼爹起家的,靠刻苦经营、才能和诚信起家的。
在座的各位,我这样,是在明黑白是个孝子,是位诚信之人,他的基因里,没有不孝不义,可以,他的这次劫持,不是出于凶险的那种人性,而恰恰是出于孝和爱。我希望公众能理解被告的这一生中可能是唯一的一次触犯刑律的劫持行为。
我还要指出的一点是,被告是主动投案的。在嫌疑人归案之前,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就是属于主动投案。被劫持者的证词中,表明被告有两次谈及归案的事,他早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
这里,我想起了美国那位标志性的总统林肯,他曾自学成为一名优秀执律师,有回为一名偷辩护,偷专偷食品。林肯经过调查后出庭,被告是因为失业,父母又要赡养,他偷面包香肠等食品,是为了养活父母,希望给予免罪。俄国大作家托尔斯泰曾经遭遇刺客,但他希望不要追究,要宽恕凶手。我为此联系到此案中受害者胡好,她不愿起诉,而且至今仍对被告的母亲照顾得很好,我以为她同托尔斯泰一样,胸怀大爱。
考虑到被告的母亲身体不好,她的胞妹仍在失踪状态,以及本人的深刻的认罪,和主动投案,请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
乔律师的辩护词,得到大多数听众的首肯。
像这样的辩护词,没一点学底蕴是不行的,我国审判史上,有不少富有人情味的采卓然的辩护词,可是现在非常少见。
法庭程序走到被告时,他站起来,魁伟的身材巍巍然,向法官和听众深深三折腰。法庭响起他的低沉的男低音:“我是有罪的,接受法庭的任何裁决。这里,我想起了三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所的话。一位是大豪鲁迅的,他,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先前我注意到,社会上不断有劫持案发生,不希望走险途的人多起来,没有想到我自己也上了这条歪道。希望我以后,不要有人再上这险路。
另一位是大学者胡适的,他,‘要什么收获,就栽什么。’我先前心里栽下的是个人的爱,不是像律师所得大爱,如果有大爱,我不会对别人实行强制手段,乃至结出今天的祸果。
再一位是我国古代哲人庄子的,他‘慎守女身,物将自壮’,意思是要守住做人的底线,但我这回没有守住。
我希望后人不要步我的后尘,要种善根,要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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